“卖养老险,先过消保关。”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正式修订印发《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评价办法》(以下简称《评价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评价办法》首次将养老保险公司纳入核心评价对象,并给出“7大要素、5级分档”的硬标尺。有业内专家认为,这将进一步完善金融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体系,为破解保险销售误导、理赔难等民生痛点提供明确监管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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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背景下,各养老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与合规表现备受市场关注,“消保优等生”的角逐已悄然展开。南都湾财社记者梳理多家养老险公司近期业绩与投诉数据发现,保费规模与消保水平并未呈现正相关:部分公司净利润实现翻倍增长,投诉量却高企;另有公司投诉量相对较少,但保费收入出现大幅下滑。有专家指出,随着新规落地,消保评价结果与机构发展直接挂钩,养老险行业的竞争逻辑或将迎来重塑。
监管“硬标尺”锁定行业痛点
在评价内容上,《评价办法》设定7大要素,涵盖“体制机制”“适当性管理”“营销行为管理”“纠纷化解”“金融教育”“消费者服务”“个人信息保护”。从权重分配来看,体制机制、适当性管理、金融教育权重均不低于10%,消费者服务与个人信息保护权重不低于5%,而“营销行为管理”与“纠纷化解”两项权重合计高达50%,精准指向保险业长期存在的销售误导和理赔难两大痛点。这意味着,保险机构从产品设计、销售推介、保单服务到投诉处理的全流程,都将纳入消保监管评价范围,其中保险销售中的如实告知、风险提示、可回溯管理,以及理赔服务的时效性、公平性、透明度等成为核心考量指标。
在监管奖惩机制方面,《评价办法》彰显刚性约束。评价总分设为100分,结果分为1—5级,其中2级、3级再细分为A、B、C档。对评价结果为1级、2A级的机构,监管将实施正向激励,包括降低现场检查频率、优先支持试点创新业务等;对评价结果为3级及以下或在同类机构中排名持续下降的机构,将增加消保相关现场检查频率,并可要求其提高消保内部考核在综合绩效考评中的权重;对评价结果为5级的机构,可能被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并追究高管责任。
此外,《评价办法》要求保险机构在收到评价结果后,需针对消保工作存在的问题研究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并及时向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报告。评价结果为3级、4级和5级的机构,应于收到结果后尽快形成整改计划,并在90日内向相关监管机构提交整改进展报告;对于短期内难以完成的整改工作,需制定阶段性整改台账有序推进。
业内普遍认为,这一要求从制度层面倒逼保险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承担起消保工作的最终责任,推动机构彻底转变“重业务、轻消保”的传统观念,将消保要求深度融入企业文化、绩效考核与业务流程。
合规竞争或重塑行业发展逻辑
南都湾财社记者梳理多家养老险公司2024年年报发现,部分机构呈现“高增长与投诉集中”并存的特征。以国民养老为例,其2024年保险业务收入达48.08亿元,同比增长329.67%,净利润4.3亿元,同比增长36.51%,但全年累计收到保险消费投诉70件,其中监管转办25件,传统人身险业务销售与退保纠纷、商业养老金业务解约纠纷是主要投诉内容。
与之相对,部分公司收到的投诉量相对较低,但业务发展亦面临瓶颈。新华养老2024年收到保险消费投诉5件(含2件监管转办件),投诉内容主要为退保问题,同期保险业务收入仅1.20亿元;恒安标准养老2024年收到监管转送及内部自收投诉14件,保险业务收入却同比降幅高达96.14%,仅实现0.13亿元。
针对这一现象,有业内专家分析称,部分养老险公司此前经营的短期健康险等个人业务,相比团体年金业务更容易产生投诉。而根据2023年12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出台的《养老保险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养老保险公司需走专业化发展道路,聚焦养老主业,逐步剥离短期健康险等面向个人的业务,预计相关公司的投诉量将显著下降。不过,行业普遍压降短期健康险等产品,也客观上对部分公司的保费规模形成了下行压力。
记者注意到,2025年上半年,已有多家险企出现保费下滑。偿付能力报告显示,2025年上半年,国民养老保费收入为25.20亿元,同比下降38.93%;大家养老保费收入为11.80亿元,同比下降5.25%。
值得关注的是,新华养老与恒安标准养老凭借低基数优势实现保费提升,分别从0.12亿元、0.07亿元增至7.97亿元、0.28亿元。
有业内专家认为,随着消保评价结果与机构发展直接挂钩,养老险公司的“消保优等生”之争已拉开序幕。《评价办法》的实施正在重塑养老险行业的竞争逻辑:未来,消保合规能力将与产品创新、服务质量并列成为核心竞争力。
对于消费者而言,随着机构将消保要求融入绩效考核与业务流程,销售误导减少、理赔效率提升的民生期待,正逐步转化为现实。这场合规大考,最终将推动养老险行业走向更规范、更可持续的发展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