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讯网消息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韩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存在未按规定备案账户开立资料、违反《征信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违法行为,被人行营业管理部合计罚款86万元。
据行政信息公开表显示,韩亚银行未按规定备案账户开立资料,违反了《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人行营业管理部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和第二款的规定,对其处以1万元罚款。
对于韩亚银行违反《征信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人行营业管理部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十一条的规定,对其处以45万元罚款。
此外,2015 年1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韩亚银行及1名相关责任人未按照《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第七条等规定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通知》。人行营业管理根据《中华人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对韩亚银行处以40万元;对该负责人处以3.5万元罚款。
据和讯网了解,作出上述行政处罚的决定日期为2018年3月14日。
事实上,早在今年2月,韩亚银行广州分行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等违规被人行广州分行罚款50万。
资料显示,韩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是由韩亚银行中国法人和外换银行中国法人于2014年合并成立的。截止至2016年12月,该银行共拥有1个总行营业部,12家分行,以及18家支行共31家营业网点,为在华中韩资企业和个人顾客提供本外币对公对私多样的金融服务。
附公告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