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值型理财产品因其收益率高、流动性好日益受到投资者青睐。不过,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净值型理财产品可设置巨额赎回限制条款,已有多家银行的产品触发巨额赎回。在分析人士看来,设置巨额赎回条款是为了防止产品发生流动性风险和挤兑,也给银行预留足够的时间准备流动性。但对投资者来说,也影响了对产品的流动性体验。
频触巨额赎回
1月15日,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一家股份制银行发布理财产品公告称,一款净值型非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于2017年3月7日成立,根据产品说明书相关条款约定,于2018年1月11日触发巨额赎回。
从去年12月开始,该股份制银行发布了多则上述产品的巨额赎回公告。在2017年12月28日的公告中称,根据产品说明书相关条款约定:“杠杆比例不超过200%。”由于年末公司客户连续大额赎回,超出200%的产品约定。管理人将于1个月之内调整恢复。
事实上,净值型银行理财产品触发巨额赎回的并非只此一款。一家国有大行的净值型理财产品也多次发生巨额赎回。去年3月,该国有大行开放式净值型理财管理计划管理人收到的净赎回申请份额累计超过前一日日终理财管理计划总份额的20%,根据产品说明书的约定,认定为巨额赎回。去年7月,该国有大行再发公告称,开放式净值型理财管理计划管理人收到的净赎回申请份额,已经触发巨额赎回条款。
此外,去年6月,一家城商行的净值型理财产品也触发巨额赎回。北京商报记者查询该款产品说明书了解到,单个产品运作过程中,银行按照时间顺序累计申购、赎回的金额,当某一开放日申赎净额(当日赎回金额减去当日申购金额)达到理财产品上一开放日存量余额的10%时,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银行有权对巨额赎回申请实行延期确认,并将在实际赎回确认后的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兑付,不可抗力因素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