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拟从2017年4月1日起,对个人出租住房暂将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出租非住房,按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意见稿一出,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据深圳地税局解释,房东实际税负率仅为房租的0.5%、非住房仅为1%,税负水平与现行政策基本保持一致。日前,南方都市报联合奥一网发起关于房租税率的调查。调查结果显示,超九成的受访者认为房租会因此上涨,过半的受访者不知道深圳房租税率如何算。
民房房东:虽然十分不愿,但还是会转移给租客
在坂田马蹄山村拥有4栋民楼约200套房间的房东陈先生告诉记者,12月14日政策出来后,房东圈子都很关注,特别是一开始看到“10%”字眼时,简直炸开窝了。
目前陈先生的单间租金为700-800元,一房一厅价格为1000-1200元。他表示,目前自己也不知道怎么算,一开始以为是房租的10%,“吓死了”。“若像政府官方说的,实际税负率仅为0 .5%,那我一个单间每个月交约3.75,一房一厅约5.5元。单个算不高,但是我200套加起来每月要近1000元,也不是小数了。”陈先生说,他现在也很纠结,若只是单个租客,那几块钱他真不愿意收,收了还会被租客说小气。但全部租客加起来又不是小数目了,陈先生表示,现在只是征求意见,他会观望下政策怎么走,“若真定了,还是会收吧”。
商品房房东:税不多就自己出,当花钱买个好感
同样纠结的还有坂田信义嘉御山的房东黄女士,她89平米的3室2厅现在租金是6500元,目前出租给了三个单身青年。“当时政策一出来,那几个孩子纷纷微信上问我,是不是意味着要涨房租了,还问我能不能4月底前续约。”黄女士告诉记者,深圳地税“辟谣”之前,她看了网上的评论,以为数额很大,也跟着紧张起来了,“当时就犹豫了,没敢答应租客的续约要求”。
“若是好几百的话,我还真无法不放到房租里去。”黄女士称,后来又听说即使收了,几千块房租也就是几十块,“几十块就算了,当掏钱买个好感”。
租客:已经习惯了房租不断涨价的生活
资深租房客小伍2012年来深,在龙岗坂田一小区租住。“来深圳5年,房租一年比一年高,已经习惯了涨价。”小伍说,几天前听说要收房屋税,他第一反应也是“不管向谁收,房租都要涨”。“你能接受房东把本应他交的税转移到租客头上吗?”“这很正常啊,是我也会转,虽然我很不想房租再涨了。”
另一位租房族小星表示,如果只是十几二十块,谁交都一样,房东不至于和租客斤斤计较吧。“明年新一轮房租一涨,一下子多收好几百,这点税费就真的是小巫见大巫了。”小星说。
律师说法
房东会据此涨价出台政策要慎重
北京市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兰春表示,若实施房东可能以此为借口和理由涨租,毕竟成本增加了;还有可能推动房价上涨,至于到底会不会造成长远期上涨,还得观察市场变化。而且,这次意见稿里个税涨幅和之前相比变化不大,为什么要单独列出就成了个问题。官方说法是重新明确征收对象,主观上说法是想规范化。依此类推,这个可以单独列出,那个是不是也可以单独列出呢,有没有必要呢?出台政策之前是否应该在大环境下评估,考虑对市场冲击大不大,要不要先论证评估,小范围测试判断下市场反应。现在政策变化容易触发和冲击大家的心理预期。政府部门出台文件千万要慎重。
算笔账
一套房月租3000元房东应缴个税15元
深圳市地税局表示,此次政策调整并不是新出台政策,而是对现有私房出租的个税政策的明确与规范,按照征求意见稿的规定测算,出租住房的绝大部分纳税人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实际税负率仅为0.5%、非住房仅为1%,税负水平与现行政策基本保持一致,而非部分媒体解读的税负统一上调至10%或20%。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出租房屋取得所得的行为均属于个人所得税的应税行为,需按照“财产租赁所得”项目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同时对于住房出租则减按10%的税率征税。除据实征税方式外,对于纳税人租赁成本费用不清,或不能提供有效凭证的,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税务机关则有权采取核定方式进行征收,据此深圳市按照租金收入的5%核定应纳税所得额,纳税人实际应纳税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乘以税率。因此,纳税人的实际税负率为0.5%或1%。深圳地税局称,此次征求意见是深圳地税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履行制定规范性文件的相关程序。
据了解,此次政策调整拟于明年4月1日起实施。因此,按照个人所得税收付实现制的征税原则,凡在政策实施前取得的私房租赁所得,将按照现行规定征税。按核定征收的方式,假设一套房的每月租金是3000元。个人出租住房的房东按该意见稿应缴个税为多少?
3000元乘以应纳税所得额5%=150元。150乘以个人所得税税率10%=15元。房东应缴个税额实际为1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