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的人寻找工作都是会先看工资的,但是一般公司招聘都是写明最低工资是多少,通常不会写工资的上限的。但是,很多人把最低工资和到手工资弄浑了。那么,最低工资是到手工资吗?下面就来了解一下。
工资是我们选择工作的第一衡量标准,一个公司的工资达不到自己想要的标准,那么通常都是不会去投简历的。但是,一般的公司工资都是有最低工资的标准,但是很多人以为这就是到手工资。
最低工资不是到手工资。到手工资一般是指用人单位发放的工资单中显示的实际工资金额或劳动者实际收到的工资。最低工资是指雇主或用人单位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一般不包括加班工资、特殊工作环境、特殊条件下的津贴、保险、福利和各种非货币收入。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2003]第21号)第三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等规定,最低工资是指在正常劳动下消除延长工资和相关津贴的应付工资。最低工资标准指导线一般对应我们的应付工资,而不是实际工资。
实际上大家每个月派发的工资单之中。都能够确立地反映出,你的应发工资应是多少钱,那麼相匹配的实发放工资,又是要多少钱应发工资和实发放工资二者之间。距主要在于你个人应该承担五险一金的社保缴费,所以我们个人需要承担三险一金,包括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哪些人可以适用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保障机制适用在我国地区的全部公司,包含国企、集体所有制、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等。截止到现阶段,在我国已经有除西藏自治区外的30个省、自治州、市辖区创建并执行了最低工资标准保障机制,发布了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实施对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发展、工资管理和工资支付的法、加强企业工资收入宏观调控、制止部分企业过度降低工资、保护工人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最低工资低于国家标准怎么办
先打电话给当地社保局进行劳动监督投诉;次之,可以开展劳动仲裁,即社保中心的劳动争议仲裁联合会申请劳动仲裁,规定结算薪水。假如未签订合同,可以请求给未签订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直接向法院起诉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