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发布《关于开展金融支持湖北文化旅游产业恢复振兴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金融支持文化旅游产业恢复振兴重点分为支持湖北省文化和旅游重点项目建设和支持湖北省文化和旅游企业恢复振兴。支持湖北省文化和旅游重点项目建设,主要包括:各级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省市级重点文化旅游投资项目、优质文化旅游和相关产业融合项目。支持湖北省文化和旅游企业恢复振兴,主要包括: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文化创意、动漫、网络游戏视听、艺术品拍卖企业,文化娱乐、演艺企业;文化和旅游投资运营管理企业,宾馆饭店、旅行社、旅游车船企业,A级景区、旅游度假区、乡村旅游、民宿经营企业(户),旅游商品和装备生产、研学旅行、工业旅游、康养旅游企业,旅游房车露营地企业等。
通知明确,建立文化旅游产业恢复振兴融资需求收集、对接和监测机制。各市州文化和旅游部门要加强与当地人民银行中心支行的沟通协调,认真摸排核查辖内有融资需求的文旅项目和企业,以中小微民营文化旅游企业融资需求为重点,初步形成文化旅游产业恢复振兴融资需求推荐清单。湖北省文旅厅、人行武汉分行将联合核查各地上报的文化旅游产业恢复振兴融资需求推荐清单,首期暂定150个项目或企业,形成全省金融支持重点文旅企业推荐名单。人行武汉分行将名单内企业或项目推送到湖北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明确责任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旅融资需求对接工作。
通知提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拓宽文化旅游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支持经营业绩好、征信优良的文旅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等债务融资工具。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行绿色金融债券、双创金融债券,用于支持长期有稳定现金流的文旅项目和中小微文旅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