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六三(002467.SZ)公布,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的盈利水平。
此次证券投资的资金主要用于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委托理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其中,委托理财是指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以闲置资金进行中短期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理财产品买卖且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的理财行为不在本次证券投资授权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