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天(600856.SH)公布,公司于2021年10月20日收到北京证监局《关于对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1]157号),因公司财务报表列示不正确、应收债权减值准备计提不足、预计负债计提不足、合并范围不正确,责令公司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修正并披露相关年度报告,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9)。
公司2020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50855.7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906.53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自修正以前年度报告并披露后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现将有关风险提示如下:
一、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本次修正的年度报告仅涉及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公司针对上述事项对以前年度报告进行修正后,2020年年度报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可能会为负值(具体数据以修正后的年度报告为准)。
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13.3.2条规定,若公司对以前年度报告进行修正后,导致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将在以前年度报告修正版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3348.19万元,如2021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仍为负值,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13.4.1条规定,若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公司股票将上前述期限届满的下一交易日起停牌;此后,如公司在股票停牌2个月内仍未改正,将在停牌2个月届满的下一交易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后2个月内,仍未进行改正,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四、北京证监局要求公司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修正并披露相关年度报告,目前公司正在与审计机构沟通以前年度报告修改的事项,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修正后的相关年度报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