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鑫集团(01850.HK)公布,要约于2021年10月11日(星期一)下午四时正截止,并无获联合要约人修改或延长。
于2021年10月11日(星期一)下午四时正(即接纳要约的最后时间及日期),联合要约人已收到与合共30,001股要约股份(约占于联合公告日期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的0.004%)有关的3份有效接纳。经计及接纳股份,联合要约人及联合要约人一致行动人士于合共约6.00亿股股份(约占于联合公告日期公司的全部已发行股本的75.00%且略高于该比例)中拥有权益。
紧随要约截止后,经计及有关合共30,001股要约股份的3份有效接纳,联合要约人及联合要约人一致行动人士于合共约6.00亿股股份中拥有权益,占公司于联合公告日期的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约75.00%且略高于该比例。
紧随要约截止后,合共约2.00亿股股份(约占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的25.00%且略低于该比例)由公众(定义见上市规则)持有。因此,并未达致上市规则第8.08(1)(a)条所载25%的最低公众持股量要求。
此外,因公司控制权变动,马庭伟将辞任公司执行董事及于集团担任的所有其他职务及职位(包括董事会下任何委员会的成员职务),自2021年10月12日起生效。马庭伟的辞任生效后,公司的风险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及职能须由董事会承担。
公司非执行董事陈明辉由于其他业务承担,亦已辞任公司非执行董事及于集团担任的所有其他职务及职位(包括董事会下任何委员会的成员职务)。陈明辉的辞任应于2021年10月12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