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百货(600712.SH)公布,根据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相关规划及文件精神,拟征收公司位于广西南宁市兴宁区鸡村的一块约5100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作为南宁市兴宁区鸡村一二七八队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建设用地。
该地块内建设有六栋1-2层的建筑物,总建筑面积约4300平方米,曾长期做为仓库存放商品。截至目前为止,该仓库因交通不便已不存放商品。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初步同意拟在相关评估报告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征收地块资产的实际情况及价值,给予此次收回国有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价格合计约2000万元(最终补偿金额以签订的补偿协议为准),签订相关协议实行货币补偿。
截止披露日,公司尚未与相关单位签订补偿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