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安控(300370.SZ)公布,公司于2021年8月5日收到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宜宾中院”)作出的(2021)川15破申19号《决定书》,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并指定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预重整管理人。
预重整是为了降低重整成本,提高后续重整工作推进效率及重整可行性。预重整能否成功,及法院是否能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重大不确定性。不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均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如果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10.4.1第(七)项的规定,公司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