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上市委2020年第124次审议会议于2020年12月18日上午召开,审议结果显示,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志科技”)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这是2020年第210家过会的科创板企业。
明志科技此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陈磊、陈辛慈。这是东吴证券年内保荐成功的第4单科创板项目。此前,5月29日,东吴证券保荐的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过会;9月17日,东吴证券保荐的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过会;12月1日,东吴证券保荐的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过会。
明志科技专注于砂型铸造领域,以高端制芯装备和高品质铝合金铸件为两大业务,为客户提供高效智能制芯装备、铸件产品的研发与制造。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吴勤芳持有明志科技45.92%的股份,邱壑持有明志科技45.92%的股份,两人合计持有明志科技91.84%的股份,为公司共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明志科技本次拟在上交所科创板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3077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00%。明志科技拟募集资金5.08亿元,其中,1.01亿元用于高端铸造装备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2.46亿元用于轻合金零部件生产线绿色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8078.77万元用于新建研发中心项目;8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上市委现场问询问题
1.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报告期内将装备技术部和铸造工艺部的人员薪酬和材料耗用计入研发费用的范围及合理性;(2)结合绩效考核制度的相关条款,分析造成2018年度研发人员的绩效和年终奖金大幅度增加的具体原因,说明研发费用与生产经营是否存在有效的互动关系、将绩效和年终奖金计入研发费用是否合理;(3)对照2018-2019年高端制芯装备的收入增加较快,而占收入比例更高的高品质铝合金铸件业务增长缓慢的状况,结合发行人在上述两类业务上的研发投入,说明发行人在两类业务上研发投入是否分配合理;(4)综合研发投入和专利申请情况,说明发行人的科创属性。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1)分析装备业务周转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的原因;(2)结合盘点情况,说明对发出商品能否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分析对发出商品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依据是否充分;(3)结合在手订单的最新情况,分析装备业务的可持续性,说明相关风险是否已经充分披露。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需进一步落实事项
无。